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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6 浏览:1503
为规范学会文件归档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会往来的文件,规定、制度、通知等文函材料,涉及一般性工作的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涉及学会整体性利益、性质、重大工作等由秘书长及理事长负责处置决定。
第二条 学会文件归档原则,坚持“历史、重大、现行”的原则
学会文档管理要体现、反映学会发展延续的历史过程,整体的组织状况、重大活动、事件、变革及其常规、传统、特色的工作活动开展情况。
凡是学会的重要会议,工作重大变革,人事重要变动,组织机构的调整,荣获的荣誉,主要人员名册,重要科技专家情况、名册等反映学会发展延续的重要有形材料, 均要完整收集归档长期保存。并要登记注册方便查询统计。
凡是学会开展的,有一定影响,反映学会整体性工作的重要活动有形材料,均要完整收集归档长期保存。并要登记注册方便查询统计。
凡是现行以及执行过期的制度、规定等有形材料,不论来源均要完整收集归档长期保存。并要登记注册方便查询统计。
第三条 文件归档实行适时收集,年底核查分类统一归档的办法。
学会当年开展的工作、活动、来往的文件、函件等由专项工作负责人负责收集,工作完成或年底交由负责归档同志,统一归类入档。
学会一般性工作、活动、来往的文件、函件等,不在归档原则之内的有形材料,保留一年后处置销毁。
第四条 按工作分工,本岗位工作涉及的学会现行文件,应做到归档与工作备份分开保管,满足工作随时查阅和文件归档管理的双重要求。
第五条 涉及突发、临时性等重要工作及文、函等有形材料,相关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归纳,并及时纳入档案管理。
第六条 学会文件归档管理与财务档案管理,分别进行管理。
北京金属学会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