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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6 浏览:3338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以及《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工作要求》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各项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是指受托方根据委托方明确的目的,按照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科学技术活动以及与科学技术活动相关的事项所进行的论证、评审、评议、评估、验收等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国家、部门资金资助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成果的科学技术评价;适用于对企事业单位、设计研究院、大专院校等单位自选、其他等各类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应用、组织推广的科学技术项目、成果的科学技术评价。
第四条 科学技术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目标导向、分类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要求,必须有利于鼓励原始性创新,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利于发现和培育优秀人才,有利于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有利于防止和惩治学术不端行为。
第五条 科学技术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价活动依据客观事实作出科学的评价。
第六条 评价组织工作由北京金属学会科技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价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七条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的行为主体包括: 评价受托方及委托方。北京金属学会为受托方,是指受委托方委托,组织实施或实施评价活动的一方;委托方是指组织、申请、承担或参与科学技术活动的机构、组织或个人。
第八条 北京金属学会接受委托申请后,评价工作办公室根据评价对象、内容及评价目标,在北京金属学会专家库中遴选符合要求的评价专家 5~9 人组成评价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价活动。
第九条 评价工作办公室可以采取实地考察、专家咨询、信息查询、社会调查等方式,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在定性与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按时提交给委托方并由委托方归档保存。
第十条 评价结果由评价专家委员会以会议或通讯方式评议产生。对重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及成果等的评价以及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产生。
第十一条 北京金属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独立进行,对委托方负责。经过或未经过其他组织与单位鉴定、评价、评估过的项目、成果均可申请“评价”;经“评价”的成果亦可申请其他组织与单位的鉴定、评价、评估。
第十二条 评价工作基本程序
1、委托评价申报:按规定填写“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见附表1)一式3份并加盖公章(请仔细阅读申请表有关说明);技术资料l0套,主要包括: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技术研究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内容); 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设计与工艺图表;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以及国家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检索任务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检索材料和查新结论报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经济效益(一次性直接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准确的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制加工单位及一般协作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按解决该项成果技术问题所作贡献大小排序);该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整齐,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申请委托时,请将上述3类资料一并报评价工作办公室。
2、评价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接受委托申请,并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北京金属学会公章(如同意申请,应同时提出评价实施方式,评价专家小组组成及评价时间),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3、组织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工作按照四档次确定水平。对企业完成的科技成果,重点强化第三方和市场评价,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2,对企业完成的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着重考虑立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3。完成评价后,评价工作办公室颁发“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或“科技项目结题验收证书”。
4、评价工作办公室负责“评价”文件、资料的登记、归档。在北京金属学会网站上公布“评价”成果的相关情况。
5、“评价”工作的成本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三条 参与评价工作的有关各方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保证科学技术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北京金属学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申请号 |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
成 果 名 称:
完 成 单 位:
申请评价单位: (盖章)
申请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组织评价单位:北京金属学会
受 理 日 期: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签字)
北 京 金 属 学 会
二〇二二年制
填 写 说 明
1.《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本表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或铅印。
2.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二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原则按技术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研制单位的顺序由第一完成单位(申请评价代表单位)填写,填写前,各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3.申请评价代表单位:由成果二个以上单位完成的,原则由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第一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如有变化,在提出申请评价之前,各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4.申请评价日期:以申请评价单位盖章日期为准。
5.组织评价单位受理日期:指申请评价单位将本评价申请表送达的日期,由经办人填写并签字。
6.申请表中的“科技成果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封面上的科技成果名称完全一致。
7.研究起始时间: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
8.研究终止时间:是指该成果最终完成的时间。
9.申请评价单位:
(1) 单位名称:即封面上的申请评价代表单位。
(2) 单位属性: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在1.独立科研机构2.大专院校3.工矿企业4.集体个体5.其他 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括号中选填相应的数字即可。
(3) 联系人:是指申请评价单位的该项成果的技术负责人。
(4) 通信地址:指评价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要依次写明省、市(区)、县、街和门牌号码。
10.任务来源:是指该项目录属于哪个计划,请在括号中选填1.2.3.4.5即可。
11.成果有无密级:根据国家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确定该项目是否有密级。
12.密级: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而确定的密级。该项目如无密级此栏可不填,如有密级请在括号内选填1.2.3.即可。
13.技术资料目录:是按照规定应由申请评价单位提供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4.主要研究人员:由成果完成单位认可。
|
本人郑重承诺: 1、本表中所填写各栏目内容真实。 2、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真实,技术成果客观存在,有关技术指标科学可靠,本人对成果的真实性负责。 3、成果的知识产权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本表中填写的主要完成人员也不存在名次排列异议。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申请评价单位承诺书 |
我单位已对申请评价科技成果进行了认真审查,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真实,技术成果客观存在,有关技术指标科学可靠,本单位对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且申请评价成果的知识产权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申请评价目的:第三方评价
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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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 中文名称 | ||||||||||
成果所属 专业领域 | ||||||||||
成果类别 |
( )1、应用技术成果 2、推广应用成果 3、资质准入 4、其他类研究成果 | |||||||||
研究起始时间
| 年 月 | 研究终止时间 | 年 月 | |||||||
申请评价单位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 ) 1、科研机构 2、高等院校 3、企事业单位 4、个人 | |||||||||
法人代表 | 通信地址 | |||||||||
联 系 人 | 座 机 | 手 机 | ||||||||
邮政编码 | 邮 箱 | |||||||||
任 务 来 源 | ( ) 1-国家计划2-省部计划3-地市计划 4-自选 5-其它 | 总投资 | 万元 | |||||||
成果有无密级 | ( ) 0-无;1-有 |
密级( )1-秘密;2-机密;3-绝密
| ||||||||
成果 有关 情况 | 1.专利: 项; 2.著作(书籍): 部;3.论文: 篇; 4.标准: 部; 5.软件著作权: 个;6.转让合同: 份; 7.测试或检测报告 份;8.应用证明: 份; 9.其他: 。 |
内 容 简 介 |
一、 任务来源 (计划项目应写清计划名称及其编号,计划外的应说明是横向或自选项目) 立项背景
二、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
三、性能指标
四、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
五、成果的创造性和先进性
六、作用意义
6.1直接经济效益
6.2间接效益
6.3社会效益
七、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
技 术 资 料 目 录 |
1
|
主 要 研 制 人 员 名 单
序号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技术职称 | 文化程度 (学位) | 工作单位 | 对成果创造性贡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注:主要研制人员超过15人可加附页
申 请 评 价 代 表 单 位 意 见 | |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 |
其 它 申 请 评 价 单 位 意 见 | |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 |
组 织 评 价 单 位 意 见 | |
经办人: (签字) 主管领导 (单位公章) | |
评价形式 |
附表2:
北京金属学会 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水平认定表 | ||||
一、项目名称: | ||||
二、评价指标和评分 | ||||
评价指标与分值 | 评分 | |||
技术创新程度(30分) | ||||
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20分) | ||||
用户使用满意度(15分) | ||||
已获经济和社会效益(15分) | ||||
推广应用及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10分) | ||||
本人对成果领域的熟悉程度(10分) | ||||
合计(100分) | ||||
请专家根据本人的评分结果,对照项目达到的水平,在相应的空格内打√, 只能选一项。 | ||||
国际领先水平 90-100分 | 国际先进水平 85-95分 | 国内领先水平 80-90分 | 国内先进水平 70-85分 | |
附表3:
北京金属学会
科技项目结题验收打分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种类 | 自主/合作 | 负责人 | |||
序号 | 指标 | 权重 | 得分 | |||
1 | 项目难度 | 10分 | ||||
2 | 项目进度 | 5分 | ||||
3 | 项目结题指标达标情况 | 30分 | ||||
4 | 项目整体思路清晰度及逻辑严密性 | 10分 | ||||
5 | 项目效益效果 | 15分 | ||||
6 | 项目推广应用 | 10分 | ||||
7 | 知识产权 | 10分 | ||||
8 | 技术水平 | 10分 | ||||
合计 | 100分 |